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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颗“天珠” 被盗之后——西宁公安“2·11”特大入户盗窃案侦破
开封在线
2014-03-11 01:38
来源:青海法制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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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哪,我的祖传的‘天珠’!”等赵海萍缓过神来后,急忙拨通了报警电话,“我家财物被盗,有祖传的‘天珠’,价值几千万!快点!”放下电话,赵海萍头皮发麻一阵阵眩晕……

  今年2月11日,赵海萍去给住院的丈夫送午饭,等丈夫吃完饭,她就留在医院陪护。到了下午5点左右,赵海萍去了趟姐姐家,并在那里吃了晚饭后才回家。大约晚上8点,赵海萍回到家中,打开门时一切正常,可就在她走进卧室后,眼前的场景让她惊呆了:卧室衣柜的大门敞开着,里面的保险柜也被撬开了,保险柜中的财物全都不见了踪影。

  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区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往现场,经过初步勘查现场之后,刑警们发现失主家的大门曾被人用专业工具打开的,所以没留下痕迹,衣柜中的保险柜明显是被撬棒之类的物品撬开的。现场提取的有价值的线索只有两枚脚印,从脚印可以初步判断,作案的是两名男性。

  据被盗户主反应,家中失窃的物品有:现金9万余元,“天珠”项链两条(“天珠”61颗、红珊瑚32颗)、黄金纪念币及黄金饰品共55.4克,象牙佛珠两串,麝香3个,苹果手机一部,总价值超过3000万元。据失主说,这些被盗的物品一部分是祖传的,其中一串“天珠”项链中的一颗红色“天珠”,曾经有买家出价1000万元要买,但他们没有卖。

  鉴于案件涉案价值巨大,案发后,西宁市公安局有关领导以及城中公安分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城中公安分局立即启动大要案件侦破机制,迅速成立了“2·11”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由于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留下的线索有限,失主所居住的小区又没有监控探头,侦破工作存在很大难度。虽从现场留下的脚印判断出是两个男性作案,但要找到这两个人真可谓是“大海捞针”。这“针”该从哪里捞呢?

  城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和技侦人员一起进一步勘查现场,经过仔细勘查,刑警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进入失主家中并没有马上作案,他们先观察了环境,之后不知什么原因,犯罪嫌疑人竟然中途离开过失主家然后又第二次返回。

  一般的入户盗窃案不会出现这种中途离开又二次返回的情况,经有经验的刑警们初步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一定有必要的原因才会这样做,经勘查和分析,刑警们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在意外发现保险柜后,缺乏作案工具临时决定出去购买。那么,他们在外出购买作案工具时一定会留下线索。摸排工作也由此展开。

  据城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赵勇强介绍,从2月11日开始,此后的13天内,专案组成员几乎把案发小区所在的整个地区整了翻了一遍,13天日以继夜的工作,地毯式的排查,终于获得重要线索。2月24日晚上,刑警们在城东区某宾馆一举将犯罪嫌疑人祁某某抓获。经祁某某交代,于25日凌晨,办案民警在城西区某家属院一出租屋内又将犯罪嫌疑人巴某某抓获。

  警方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得知,巴某某和祁某某是表兄弟,平时都吸食毒品。巴某某曾经因为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2013年刚刚出狱。2013年两人开始谋划作案,并专门学习了开锁技术,购买了作案工具。准备好后,两人从2013年7月份开始在西宁大肆作案。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2月11日中午12点左右,两个人转悠到了南山路附近的一家属院内,经过观察发现,这个家属楼为独门独院,没有安装监控探头,两人就假装拜年,一家家敲开选中目标的门。如果家中有人,他们就假装说找错人了,直到发现赵海萍家中没人就开始作案。两人用专业工具顺利打开大门后先观察了环境,在主卧室衣柜内发现保险箱后欣喜若狂。正如警方之前判断,他们苦于事先没有准备撬保险柜的工具,就只得在作案中途离开了失主家,去附近一家五金商店买了撬杠和铁锤,又返回将保险柜撬开盗走了所有物品。

  民警吉喆介绍,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交代,民警在其居住地缴获了大量赃物,除了“2·11”特大入户盗窃案中失主被盗物的物品外,还缴获了邮票、黄金、纪念币等贵重物品。

  目前,“2·11”特大入户盗窃案失主丢失的61颗“天珠”及其他所有物品和现金6万余元已被警方追回。(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蓝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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