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全媒体记者王予杰报道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广大职工非常关注的2018年下半年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开始了,申报时间是9月10日—9月21日。
据了解,单位职工或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医疗期满或治疗终结后,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受理程序是:职工或参保人员需进行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批准,填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人员花名册》和《开封市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表》(此表可到市民之家三楼人社局55号窗口领取或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并提交相关资料,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没有工作单位的参保人员,则由本人填写《开封市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表》,经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盖章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