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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约定 用人单位可否免除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责任
开封在线
2018-12-31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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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网络抓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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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刘先生问: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不必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可否免除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责任?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因此,社会医疗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定社会保险,是国家赋予劳动者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更能保护劳动者权益。既然是强制性的法定社会保险,所以任何个人和单位无权通过任何方式改变,不管这种改变是出于自愿还是出于强迫。劳动合同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合同效力方面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有用人单位都应当参加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商定不为员工办理社会医疗保险的条款,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应当属于无效条款。

即便劳动合同中,有了经劳动者同意约定了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办理社会医疗保险的条款,这个条款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员工仍然可以要求单位为自己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如果向当地劳动仲裁或者监察机构提出这种请求,该请求一定会得到支持。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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