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问:市社保局取消的第一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事项主要有哪些?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答:为切实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系统行风建设,市社保局取消25个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事项,并开始执行。
“医疗保险异地安置申报业务”,参保人员不再提供异地居住证;“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申报业务”,申报单位不再提供职工劳动合同及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业务”,取消门诊慢性病集中鉴定,改为定点医疗机构日常审核确定并录入系统;“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异地安置人员不再提供异地安置申请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取消纸质申报表,通过网上申报;“失业人员认证业务”,取消失业人员每月集中签到;“城镇职工离退休人员认证业务”,取消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待遇领取账号变更业务”,取消参保群众到银行开具银行业务单,改为提供身份证、社保卡;“恢复社会保险待遇业务”,取消两年以上信息未比对成功的退休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业务”和“生育保险待遇领取业务”,取消参保单位在出件窗口盖章环节等,共计25个。
市社保局将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应用,全面推行便民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同时,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稽核,加大对欺诈冒领行为的打击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对失信企业或人员实施惩戒,让其付出应有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