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 设为首页 | WAP | RSS
位置提示:主页 > 娱乐 >
7月1日起市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
开封在线
2018-12-31 18:56
来源:
责任编辑:网络抓取
【字号

全媒体记者赵海龙 见习记者边静报道 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市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决定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价格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自2018年6月10日起,我省管道天然气执行1.89元/立方米的居民基准门站价格,同时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目前居民与非居民门站价差低于0.35元/立方米的市、县,今年一次理顺到位;高于0.35元/立方米的市、县,今年按0.35元/立方米理顺。根据国家、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对市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来看,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市区居民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价格由2.25元/立方米调整至2.60元/立方米,调整0.3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部分)按与第一阶梯1:1.3的差率调整至3.38元/立方米。同时,为保证我市市区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市区低保用户每月用气量3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按照调整前2.25元/立方米执行。此外,2018年7月抄见气量仍按调整前价格执行,2018年8月抄见气量按调整前后平均价格执行,2018年9月1日起抄见气量执行调整后价格。

网站简介 | 网站律师 | 本网诚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6-2008 开封热线 www.kfnews.com.cn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打击一切抵触国家法律不良信息